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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 摇滚
  我看见Andrew的脸,灵光一现,当即立断拨通了Andrew的手机。电话一接通,没等Andrew说话,我抢先道:“Andrew,是我,你不要说话,现在听我说。我知道你一直爱慕Lydia,我这人热心肠,没别的爱好,就是特别喜欢替人家告白,而且是用那种巨麻巨恶心的方式。你说我要不要替你去告白一下?好就说‘ok’,不好就别说话。”

 电话那头,Andrew沉默,连大气都不敢

 我喜上心头:“那这样吧,我们作个易,你现在立刻开车载顾清让回公司,我就不告诉Lydia你喜欢她。怎么样,很划算吧?”

 电话挂断,我如愿看到顾清让的车启动,干净利落地调头,开走了。

 和顾清让生活久了,我也变得狡猾了。这个习惯,真不好。

 我坐公车回去。

 在中学时代,我一直有一个幻想,就是如果有了男朋友,星期天,我们一定要肩并肩悠闲地坐在公车的最后一排,没有目的地的,穿梭在陌生的城市,看葱郁的树木和花坛中盛开的白色郁金香。而我们一人听一边耳机,耳机里放着正流行的陈奕迅的《十年》或飞儿乐队的《应许之地》。

 可惜这心萌动一直到初三结束,我都没有男朋友。

 不过,18岁那年刚认识顾清让的时候,倒是和他坐过一回公车,准确来说,是“站”过一回。那时正值下班高峰,公车里挤了人,有老人,上班族,孕妇,小学生,总之,耳边持续不断充斥着不同的声音,体温和气味,无法辨识意义,而夜幕渐沉,风把简陋的车窗刮得响,仿佛置身一艘在滔天大中的残破小船。更糟的是,那天恰好碰见一个技术有待提高的司机师傅,车每行一段就一个刹车,几乎要把人心脏抖出来。

 顾清让利用身高优势,一手抓着车顶的栏杆,一手抓着我的左肩,像拎小似的拎着我。

 我那时不识好歹,还怪他:“喂,我不颠死也要被你勒死了。”

 顾清让低头看我,双眸深不可测,音清冷却锋利:“那你想如何?”

 “放开我。你一个富家子弟,好好的专车不坐,跟着我做什么?如果是我爸欠了你钱,那我告诉你,你来晚了,他早死了,遗产也早就被债主们抢光了,我现在身上只有二十块钱,你要你拿去,余额我慢慢还你还不行么?”

 这时,车在猛冲之势忽然停下,作用力立刻反弹过来,顾清让放开了我。我一面不能自控地向前倒,一面把谴责的目光向顾清让。谁知顾清让的那只手恰恰揽过我的,轻轻一合,我顺利地便扑到了他的怀里,侧脸紧贴着他的膛,安然无恙。

 顾清让低头耳语,温柔道:“我不讨债,我只要你和我一起生活。”

 没有人注意到我们。

 每个人都沉浸在他们各自的生活里,忙碌,颠簸,顾不上观赏他人的狼狈。或者,在这样一个混乱的世界,狼狈是正常的:哭闹的孩童,心烦意的母亲,衣领褶皱不堪的上班族,不自知出鼻涕的老人…每个人用不同的方式拼命活着,姿态却都有一分相似的狼狈。

 可是,顾清让,他不属于这样的生活。

 他应当西装革履,坐在一尘不染的高档轿车里,听着小夜曲,品着上等红酒。他的生活应当是有条不紊的,而他的姿态,应当是游刃有余自信十足的。唯有如此,我们才有张望的目标,才能幻想,努力,一步步接近这种神赐般的人生模型。

 那一刻,我脑子里闪过许多设想。

 我想,如果我是哪个浪漫偶像剧的女主角,我一定会非常挣脱他,然后非常有骨气地大声告诉他:“我是正经人家的姑娘,我家虽然败落了,但我还没卑劣到要给有钱人包养的地步,我有梦想,我有未来,我的人生我自己做主,才不会向你摇尾乞怜!”

 但我没有。

 我口袋里只有二十块钱,只够一天的饭钱,连给鹿鹿的粉都买不起。

 在这种情况下,尊严算什么?

 我忽然想起我姐说过的一句话:你不爱钱,是不因为你还未尝到过有钱的滋味。

 我索双手抱住顾清让,抬头问他:“我和你一起生活后,不必再搭这公车了吧?”

 顾清让点点头:“你可以坐我的车,也可以再买一辆。”

 但我终究没让顾清让给我买车。我让他用买车的钱,给鹿鹿买了一整套高级的婴儿用具。

 我终于回到公寓,却在公寓楼下碰到一个背着吉他,头发绑起,刘海梳起,左耳带着耳钉,穿着松垮白衬衫和紧身牛仔的俊美男人。

 虽说现在“俊美”一词有些被滥用了,小说家们动不动就用“俊美”省去了许多描叙工作。但眼前这个人,完美结合了男的俊朗和女柔,除了“俊美”我想不出任何更加精准的词来形容他。按说他这种服饰风格很容易沦为非主无知青年,但人家长着一张令人无法讨厌的脸,如果说顾清让的气质属于成版的Callan McAuliffe,那么这个男人的气质则十分接近美国花样滑冰选手Johnny Weir。

 作为一个有良好素养的美男爱好者,加上长期面对顾清让这个同样出色的美男,我已经锻炼出“淡定飘过”的技能。

 在我“飘”过的时候,他忽然叫住了我。

 “您是这里的住户么?”没想到他还彬彬有礼的。

 虽说对方是美男,但我还是立刻起了一分警惕,道:“您也是?”

 他摇摇头,道:“我来找一个朋友,但进不去,打电话也没接。”

 “这样啊。”我思索道。

 “您能不能帮我敲一下门,她住在4楼,401。我的名字是蔺炎,你一说她就知道了。”

 “那好吧。”也不是什么过分的请求。

 这座公寓虽然旧了点,但安保系统倒是齐全的。楼下安了一道门,不是这里的住户没有开门的钥匙。

 我开了门上楼,走到401,按了好几次门铃,才听见急促的脚步声,然后门开了。

 我和开门者双双愣住。

 “姐姐?哦不,顾夫人,您怎么——”黎默默穿着睡袍,头发还是漉漉的。

 “你还是叫我‘姐姐’吧。”我回过神来,纠正道。

 “姐姐,上次晚宴的事你别在意啊,我已经认识到自己爱慕虚荣的本,深刻地反省过了。我心里对顾先生真的没有任何想法,你要相信我——”

 “我没在意,”我打断她“现在楼下有个人找你,说是你的朋友,好像叫什么蔺炎——”

 我话未说完,黎默默大喊一声“蔺大神”便冲下楼了。

 这个黎默默的性格大大咧咧风风火火的,说实话,我并不讨厌。至于上次晚宴,我想,任何一个单纯爱幻想的女孩子,看到顾清让在众目睽睽下那般戏剧化地向她走来,黎默默当时的反应算是克制的了。

 大概所有女孩子,哪怕是务实的女孩子,都盼望在生命里的某一时刻逃离现实跌进梦幻的世界,白马王子,童话故事,完美结局,而这些,在那一瞬间,都是不需要道德捆绑和利弊考量的。

 所以晚宴事件,我是真的没在意。

 想比黎默默,方韶宣那种带有攻击和自我意识强烈的女子,才令人害怕。

 我回到自己的公寓,开始清洗早上匆忙留在水池里的水杯和碗。隔着玻璃,可以看见黎默默和那个蔺炎面对面站着说话。那个蔺炎的表情一直是淡淡的,倒是黎默默,表情有些悲伤。我无意做窥探者,上前把百叶窗拉下了。我出门倒垃圾时,面碰上正往回走的黎默默,那个蔺炎已经不见了。

 我正倒着垃圾,却听见呜咽声,转身一看,黎默默居然蹲在地上哭。

 我心中叹息,今天是专为我设计的助人为乐之么?

 “那个,你穿得薄,在这通风口蹲久了,不仅腿会麻,还会着凉生病的。”我劝导道。

 黎默默泪眼婆娑望着我,毕竟是女演员,连哭相都这么唯美。

 她哭着说:“蔺大神要走了。”

 我猜测这大概又是情侣分手戏码,参照往常惠惠和景凡吵架后我安慰惠惠的方法,我俯身轻拍她的背,道:“他还会回来的,不要哭了,我送你上楼,好不好?”

 黎默默擤着鼻涕,道:“他不会回来了,他要去美国找他的初恋和儿子了。”

 我思索了片刻,还是没缕清人物关系,心想这是何等的狗血大剧。

 “那他就更不值得你为他哭啦。”我无力道。

 “我没名气那会儿,哦,虽然我现在也没什么名气,但是,在我最困难那会儿,和朋友攒钱拍喜剧短片,没有肯为我们写主题曲,只有蔺大神,连夜作词作曲,还不收钱。蔺大神是谁,摇滚界天才式的传奇人物,可他特别淡泊名利,要不是他,我们的短片也不会那么成功,我也不会开始接戏——”

 “等等,那个,蔺大神叫什么名字来着?”我问。

 “蔺炎,蔺相如的蔺,炎帝的炎。”黎默默庄重道。

 蔺炎。

 哦,我想起来了,是鹿鹿最崇拜的摇滚歌手。

 鹿鹿每次闹着不剪头发,就是想学偶像的发型。

 我实在搞不懂,才7岁的鹿鹿为什么爱听摇滚,还追名字这么生僻的摇滚歌手。

 反正绝对不是家庭氛围影响的,顾清让那厮喜爱古典音乐,我和口味和普通大众一致,喜欢流行歌曲,偶尔在顾清让的“迫”下听古典乐。

 我认识的人之中,倒是有喜欢摇滚的。

 我姐,还有宋宇慕。

 不过,都是往事了,不提也罢。 JinGcAiXS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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